一、建设目标
为更好地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学校专业特色与办学优势,加快推进新工科、新文科交叉融合建设,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能力的交叉融合,提高学生从业竞争力和对未来社会适应力,开展微专业建设。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立足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定位,探索专业建设新路径,研究课程建设新样态,实施教学改革新方法,开拓校企协同新方向,建立教学管理新模式。
微专业培养目标为: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人文科学素质,具备有自然科学基础知识、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等多学科综合知识,能够掌握能源与动力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和技术,解决能源系统管理复杂工程问题,可在食品生产、卷烟生产、汽车及相关零部件生产企业,从事智慧能源系统研发、智能制造、智能运维及管理岗位等工作,能够适应国家智慧能源系统发展需求,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模式
微专业基于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和能源行业智能控制领域,围绕核心概念和能力构建课程体系。开设10门课程,总学分16学分,每学分16学时。
微专业主要面向学有余力的学生,在第二学期末提出修读申请。微专业课程安排为4个学期,教学活动安排在第3-6学期。
微专业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最低开班人数20人。采取灵活的教学方式,安排在学校非主修时段授课,除实践类课程外,采用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其中线上学时总量不超过30%。
学生按学年缴纳微专业学费,按期在微专业开设学院注册。未及时缴纳学费或不及时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修读微专业。微专业开班后学生一般不退读,确有特殊情形不能完成修读的,需于每学期开课前一周提交申请,经学院、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按照未修课程学分同比例退费。
三、招生机制
1.招生对象与范围:面向全日制大二、大三本科生。
2. 招生计划与规模:班级规模要求满20人开班。
3.学制与学分:学制为2年,学分16分。
4. 选拔与录取流程:通过教务系统线上申请,按成绩、学科结构、面试等综合筛选,经学院初审和教务处复核后,公示录取名单。
四、运行机制
教务处负责微专业建设的规划与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研制微专业建设政策,指导微专业建设、运行与管理。
2.组织开展微专业申报、评审工作。
3.发布微专业招生简章。
4.出具微专业学习证明。
5.协调开展微专业质量评估。
五、主要职责
各学院是微专业建设的主体,负责微专业建设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微专业招生简章和培养方案。
2.根据教学管理需要,制定课程编排、课程考核、成绩评定、档案管理、学生修读管理办法等管理细则。
3.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制定微专业教学计划。
4.负责微专业的具体运行。
鼓励各学院围绕微专业进行实践探索,开展教学研究。学校支持微专业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教育教学研究,在学校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等重点教学建设类项目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立项微专业所在学院需设置微专业建设专项经费,确保微专业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微专业课程授课课时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酬金则由开设微专业的学院自行选择标准发放。
微专业建设情况作为评价学院专业建设的重要指标。
六、学业管理
学生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应课程并达到学习要求,由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后提出结业名单,报教务处审定,发放学校统一制作的微专业证书。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参加补考,补考不及格可以重修,重修课程按标准缴费后方可修读。
微专业课程单列成绩单,计入学生学业档案。微专业成绩不纳入主修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微专业修读课程所获学分不可转换为本科专业课程学分。微专业为非学历教育,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授予学位。微专业按学分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核定标准执行。由财务处收取学费,划入教务处微专业建设经费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