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1.成立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成立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
3.在学校和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4.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5.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四、复试工作安排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的招生计划为12人,其中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4人,动力工程专业8人。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在120%左右。我院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和我院网站提前公布复试录取细则。
(一)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以下要求,总分265分、单科(满分=100分)34分、单科(满分﹥100分)51分,才能够参加复试。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身份审查、学历审查、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健康状况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才能参加复试。我院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和我院网站提前公布拟参加复试考生基本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思想政治品德。
1.专业课笔试(占复试成绩40%,40分)
报考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的考生,复试科目工程热力学、制冷原理与装置两门课程任选一门,但应遵循复试科目与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不重复的原则。报考动力工程专业的考生,复试科目为工程热力学。
对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满两年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需要加试2门专业主干课。其中,报考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的考生加试工程热力学和制冷原理与装置两门课程,报考动力工程专业的考生加试工程流体动力学或过程装备设计(二者任选一门)、制冷原理与装置或工程材料(二者任选一门)。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此成绩作为录取资格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按照研究生处的要求命题,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试,试卷由命题教师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地点集中评阅。
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30分)
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采用抽签答题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面试现场时从面试试题袋中随机抽取考题,并根据试题内容作答。在考生作答过程中,面试考官还会对考生进行相关内容的进一步询问以考察其综合素质。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认真填写面试情况记录,并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复试各成员当场独立给出评语和分数。具体的复试方式参见《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3.英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的30%,30分)。
英语水平测试包括外语笔试、口语和听力,笔试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试和评阅,口语和听力由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组织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用英语表达专业知识的能力。具体的复试方式参见《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4.政治思想素质考察
在面试过程中,面试考官通过询问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五、调剂工作
申请调入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的考生,成绩需达到以下要求:总分265分、单科(满分=100分)34分、单科(满分﹥100分)51分。申请调出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调入学科专业国家初试分数线要求,即“双过线”。跨地区调剂,须符合调入地区相同学科专业国家分数线。具体信息参见《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六、总成绩计算及录取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 ×30%;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我院网站提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及考生基本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具体信息参见《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七、复试监督
1.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招生复试工作接受学校和学院招生复试录取督查小组的检查监督。
2.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八、复试日程(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3月18日;
地点: 东风路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教三楼10楼1005室)
2.笔试
时间:3月19日上午,英语笔试8:00-9:30;专业笔试9:40-11:40
地点:资格审查时到研究生处查询
3.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时间:3月19日下午2:30面试 。
地点:资格审查时到研究生处查询
4.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另行安排。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2日